🏔️ 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 · 自动判定工具

选择企业所在省区市 → 输入主营业务 → 自动匹配该国新增鼓励类产业 → 判定是否属于西部大开发鼓励类(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1 企业所在省区市(决定适用的鼓励类目录)

🏔️ 依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8号,自2025-01-01施行)。目录分两部分:①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全国统一适用);②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企业按所在省适用)。内资企业按所在省目录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按《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执行。湖南湘西州、湖北恩施州、吉林延边州可比照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执行(财税〔2011〕58号第四条),按全国性鼓励类目录判定。

2 输入主营业务 → 自动判定(核心)

可尝试示例(随地区切换):

📋 判定结果

本工具基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发改〔2024〕28号令)及财税〔2011〕58号编制,仅供业务参考,不构成正式税务意见。政策口径可能更新,最终以税务机关和发改部门认定为准。
依据文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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