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 · 鼓励类产业判定工具
输入主营业务 → 按所处地域自动匹配《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判定可享受的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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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处地域(决定适用优惠)
企业注册(经营)地
新疆困难地区(南疆三地州 / 其他脱贫县 / 边境县市)
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
新疆其他地区
投资者类型
内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 优惠政策(财税〔2021〕27号):
喀什/霍尔果斯开发区
新办企业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新疆困难地区
新办企业“两免三减半”(1-2年免征、3-5年减半);
新疆其他地区
符合西部大开发目录的按 15% 优惠税率。均须注册在当地并实质性运营、主营收入占比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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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主营业务 → 自动判定(核心)
主营业务描述(填得越具体越准)
🔍 自动判定
清空
可尝试示例:
📋 判定结果
本工具基于财税〔2021〕27号、财税〔2021〕42号、财税〔2011〕58号及新疆税务局2023年通知(实质性运营认定)等政策文件编制,仅供业务参考,不构成正式税务意见。政策口径可能更新,最终以税务机关认定为准。
依据文件:《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21〕42号)、《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27号)、《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政策》(财税〔2011〕58号)、新疆税务局关于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通知(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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